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二)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6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二)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XX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1.隐患:燃气锅炉房内,墙体上的<安全管理规定>、<燃气操作注意事项>等牌板被更衣箱遮挡。
判定依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6.2.8
2.隐患:锅炉房内燃烧机火焰检测器,挠性电缆连接不符合要求。
判定依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6.1.1.3.11条。
3.隐患:气体输送白土设备,下料电机动力线缆连接不符合要求,处于受力状态。
判定依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6.1.1.3.11条。
4.隐患:气体输送白土设备,下料电机外壳未做有效接地。
判定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第3.0.4条要求,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5.隐患:车间操作工未配备防化学品鞋、安全管理人员未配备防化学品手套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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