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一)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6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一)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XX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1.隐患:装置一楼西侧,一静电消除器处于故障失效状态。

判定依据:《静电防护管理通用要求》(GBTT39587-2020)6.4.3静电防护场所应设置必要的人场管控设备或措施,应确保人员符合静电防护要求后方能进入静电防护场所,可形成人场记录

2.隐患:燃气锅炉房内,火焰气体探测器接线端未完好固定,线体裸露,且延伸到走梯踏步上。 

判定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3.隐患:燃气锅炉房内,1#导热油输出泵电机挠性接管未完好安装接线。

判定依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6.1.1.3.11条。

4.隐患:燃气锅炉房内,气动阀空气储气罐压力表未设置上限标识。

判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1-2016第9.2.1.2条。

5.隐患:燃气锅炉房内,空气管道、热油管道未标注介质名称、流向等标识。

判定依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第5.2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