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五十八)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02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1-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五十八)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新材料有限公司

1.隐患:车间多台提升机二层护栏未与提升机形成联锁关系

判定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5条

2.隐患:乙类库外未设置储存物质名称及限存数量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3.隐患:乙类库内消防水总管阀门未处于全开位置

判定依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7.0.10

4.隐患:因新上废气处理和二期电缆,阻碍去制氮机场所的正常巡检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5.隐患:生产原料登记表分类依据过期。

判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

6.隐患:化学试剂登记表依据过期,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进行分类。

判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