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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四十七)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08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1-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四十七)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XXXXXX有限公司

1.隐患:企业未将高压配电室纳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台账”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6.5.1

2.隐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未涵盖《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相关要求,如缺少个体防护装备“培训和使用”、“判废和更换”等管理程序

判定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

3.隐患:未制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6.2.1

4.隐患:安全设施管理台账不全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6.2.1

5.隐患:未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6.7及《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06-2020))

6.隐患:抽查2024年08月12日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缺少参加演练人员签到记录

判定依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3〕5号)第三十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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