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七十八)杨庄镇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59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0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七十八)杨庄镇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木业有限公司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木粉尘等易燃易爆物质,为一家涉爆粉尘企业,车间内的砂光机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方式。这种除尘方式易导致粉尘在沉降室内悬浮、集聚,形成高浓度的粉尘云,极大地增加了粉尘爆炸的风险。一旦爆炸发生,将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威胁企业的生存。
二、判定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五)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三、整改措施
拆除现有的重力沉降室除尘系统,更换为符合安全标准的除尘设备,如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等,确保能够有效去除粉尘并防止粉尘积聚;在砂光机连接的风管上安装火花探测与消除装置,以探测并消除可能产生的火花,防止火花进入除尘系统引发爆炸。
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杨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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