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确认:
我单位为法定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检查、行政监督、行政奖励等行政职能。
目前全局共有执法证人员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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