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县级农民合作社、县级家庭农场和2022年县级农民合作社、县级家庭农场 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5-000011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
标 题: | 关于公布2024年县级农民合作社、县级家庭农场和2022年县级农民合作社、县级家庭农场 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4年县级农民合作社、县级家庭农场和2022年县级农民合作社、县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管站: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抓好模式创新和机制优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沂农工办发〔2024〕2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农民合作社县级社、家庭农场县级场申报及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县级专家评审并征求财政、发改、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意见,认定沂水县源泉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3家合作社为2024年县级合作社;认定沂水蕴华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等26家家庭农场为2024年县级家庭农场。经各乡镇(街道)审核监测,确定沂水县栀子山果品专业合作社等3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保留2022年县级农民合作社资格;确定沂水县森林家庭农场等12家家庭农场继续保留2022年县级家庭农场资格。现将认定名单和监测合格名单予以公布。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