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一十二)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53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一十二) |
2025年4月8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沂水县某机械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制定办公室后勤、门卫、销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编制4台抛丸机安全操作规程。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武某某作出处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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