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二十六)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55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二十六) |
2025年4月8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沂水县某加油站检查发现:2025年4月8日21点12分沂水县某加油站加油员王某某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内散装加注95#汽油。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处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有关人员作出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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