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三十九)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63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6-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5-07-02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三十九)

2025年6月4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2025年6月4日该食品有限公司对外来施工队伍临沂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部进行了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但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分别作出处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