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申请) |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条件 |
个人借款人范围。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14类人员基础上,自财金〔2020〕21号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
| 申报材料 |
1.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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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1.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
| 承诺时限 |
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办理时间 |
全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电话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号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柜员窗口01-10号窗口 15725198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