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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6-00000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民政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2-03 发布日期: 2026-02-04
标       题: 民办养老机构到民政部门备案 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服务场所权属;()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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