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hjbhj2251442/2026-000001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 标 题: | 政策问答:两项《技术规范》主要内容有哪些? | ||
答:两项《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国家公园、自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的术语定义、指标体系、评估方法、结果分级、报告格式等相关内容。
《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重点突出“国家代表性”和“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指标设置兼顾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精细化管控需求,从生态系统原真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物种多样性、生态功能、水环境质量、主要威胁因素和违法违规情况等7个方面,选取自然生态系统面积比例、生境完整性指数、伞护种/旗舰种种群数量、固碳等22项指标进行评估。
《自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立足自然公园类型多样、大部分面积较小的特点,指标设计兼顾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游憩功能,从自然生态、水环境质量、主要威胁因素、违法违规情况4个方面,选取主要自然生态系统分布面积比例、地表水水质、污水收集处理率、垃圾收集处理率等12项指标进行评估。
国家公园、自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的结果,均通过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和生态环境变化等级进行综合判定,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并结合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问题等情况,进行等级调整。评估周期原则上为5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