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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jrlhh2253710/2026-000000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1-15 发布日期: 2026-01-15
标       题: 我一年之前申请了一个轮椅,今年我还想再申请一个可以吗?

答:不可以。有适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可在1个年度内申请1件辅具,同一类型辅具使用年限内不得重复申请。注:1.智力等残疾人超过60周岁的有行走障碍的可跨类别申请2.辅助器具适配原则上只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3.是否配发辅具须经评估确定。

残疾类别 序号 辅助器具名称 单位 使用年限 (年) 备注
视力残疾 1 盲杖 3
2 光学放大镜 3
3 眼镜式助视器 2
听力残疾 4 耳背助听器 5
5 助听器(儿童) 4
肢体残疾 6 普通轮椅 3
7 坐便轮椅 3
8 助行器 3
9 腋杖 2
10 四角拐 2
11 手杖 2
12 防褥疮床垫 3
13 座便椅 3
14 洗浴椅/凳 3
15 小腿假肢 3
16 大腿假肢 3
17 轮椅(儿童) 4
18 助行器(儿童) 2
19 站立架(儿童) 2
20 坐姿保持椅(儿童) 2
21 矫形器(儿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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