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流程、要求?

索  引  号: yishuixcjrlhh2253710/2024-0000031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4-06-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流程、要求?

答:有适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可在1个年度内申请1件辅具,同一类型辅具3年内不得重复申请。目前提供的辅助器具有:普通型轮椅、便椅、手杖、四脚拐、褥疮垫、助行器、腋拐、助听器、盲杖。

注:1.智力等残疾人超过60周岁的有行走障碍的可跨类别申请2.辅助器具适配原则上只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3.是否配发辅具须经评估确定。

具体政策事宜可电询:县残联康复部2271719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