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申报省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有哪些条件?
索 引 号: | yishuixjjmyhxxhj2251564/2025-000001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策问答:申报省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有哪些条件? |
答: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置费用应为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对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行业,可适当放宽标准。
1.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或新开工的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应为省级技术改造导向目录项目。
3.项目在规定期间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4.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5.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置费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
6.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8.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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