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1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
| 标 题: |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排查整治范围? | ||
排查整治覆盖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