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5-000008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 标 题: | 政策问答:服务业升规纳统标准是什么? | ||
答: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标准根据行业不同分为三档:(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企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