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2-000033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
| 标 题: | 政策问答:2021年出台的《关于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2022年在收费标准方面是否有变化? | ||
答:在小型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方面没有变化。标准如下:通过自流方式供水的,粮食作物基准价格为0.45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林果、水产养殖等基准价格为0.66元/立方米;通过提灌方式供水的,粮食作物基准价格为0.72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林果、水产养殖等基准价格为1.29元/立方米。供、用水双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照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幅度确定最终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