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sfj2251608/2022-000008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司法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 |
| 标 题: | 政策问答:《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风险评估单位应当就哪些决策事项进行评估? | ||
答:风险评估单位应当就决策事项的下列风险进行评估:
(一)社会稳定风险,包括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形;
(二)公共安全风险,包括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其他较大社会治安隐患的情形;
(三)生态环境风险,包括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或者次生自然灾害等不良影响的情形;
(四)财政金融风险,包括可能造成大额财政资金流失、带来重大政府性债务、导致区域性或者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的情形;
(五)舆情风险,包括可能产生大范围的严重负面评价的情形;
(六)可能引发的其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