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aj2251622/2024-00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公安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
| 标 题: | 变更更正姓名需要去哪里办理? | ||
第五十条 公民户口登记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五十三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