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ylbzj/20260203-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标 题: | 家庭共济怎么使用? | ||
以临沂市为例,小王在临沂市参加的职工医保,小王的爸爸老王在临沂市或者省内其他市参加的居民医保,小王可以通过办理“家庭共济”的方式,将老王绑定在自己的共济账户下,那么老王在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就医购药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可以使用小王医保个人账户里面的资金。
这里需要注意,老王在定点医院或药店结算医疗费用时,要向工作人员出示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个人自付的部分可以直接联网结算用小王的医保个人账户来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