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ylbzj/20260402-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01 发布日期: 2026-04-02
标       题: 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医保关系转移、长期异地安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出国定居的,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国外或出境定居材料;

(3)参保人死亡的,家属代办支取,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其一)。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