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2-00001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
| 标 题: | 政策问答:《沂水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依据哪些法律条例进行制定? | ||
答: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结合沂水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