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tyjrsws/2025-00000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5-20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 标 题: | 困难帮扶标准有哪些? | ||
一、因病大额支出专项帮扶
帮扶对象本人因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当年医疗费用支出,在充分享受普惠性保障政策(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 保险、门诊慢特病报销、医疗机构减免、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部分)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仍然较大、 家庭难以负担的,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开等程序,对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数额再给予因病大额支出帮扶。
二、生活困难一次性帮扶
帮扶对象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家庭医疗、教育等必需开支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核实申请当年度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水平),根据困难程度给予0.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帮扶。同一年度内,不能对同一对象进行重复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