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tyjrsws/2024-00000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3-30 | |
| 标 题: | 哪些情况的退役士兵符合异地安置条件? | ||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退役军人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规定:“放宽易地安置限制。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