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kxjsj/2024-00000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
| 标 题: | 政策问答:《沂水县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总体要求 | ||
答:(一)在沂水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应为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一批优秀的研发团队,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
(三)有固定的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技术力量、必要的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支撑条件;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