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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2-00003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民政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08
标       题: 政策问答:个人婚姻档案如何查询?

答:《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令第32号)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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