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5-0000042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标 题: | 就业困难人员的类别有哪些? | ||
答:对登记失业下面九类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九)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