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60910-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9-09 | 发布日期: | 2026-09-10 |
| 标 题: | 沂水县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案例(第九期) | ||
沂水县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案例(第九期)
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现将5起案例公布如下:
1.沂水县某鸡脚筋加工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加工经营案
2026年4月,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沂水县某鸡脚筋加工点进行检查,该加工店自开办起一直未办理《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我局依法对该店立案查处。
2.沂水县某食品小作坊卫生不达标拒不改正案
2026年6月,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沂水县某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发现其加工场所存在油污、霉斑、顶棚掉皮等卫生不达标问题,责令改正后复查仍不合格,构成生产食品未保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我局依法对该店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
3.沂水县某食品生产企业虚假标注案
2026年3月,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沂水县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其生产的“五香牛肉酱”标签标注含牛肉但未添加牛肉,抽检未检出牛源性成分,且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4.沂水县某全羊馆使用猪肉冒充羊肉的违法行为案
2026年5月,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沂水县某全羊馆进行检查,经抽检,其待售羊肉汤中未检出羊源性成分、检出猪成分。经核实,该店在羊肉汤中掺入猪肉冒充羊肉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局依法对该店立案查处。
5.沂水县某小吃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6年3月,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沂水县某小吃店进行检查,发现其冰柜内存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并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且未查验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局依法对该店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