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提示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5-000005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提示 |
餐饮具是微生物、化学污染物的传递介质,其安全性直接关系食品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操作行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关于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提示,请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一、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产生的危害
(一)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在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则表示其可能受到直接或间接污染,若使用被大肠菌群污染的餐饮具,可能会引起人体腹泻、呕吐、肠胃感染等症状。
(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洗洁精的主要成分,主要是指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这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对机体有持久的慢性毒性作用,长期摄入,会对皮肤、肝脏等有损伤作用,还可能引起人体呼吸系统的过敏性反应。
二、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一)清洗不到位,油渍、食物残渣残留,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
(二)水池混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与其他功能水池混用,造成交叉污染。
(三)餐饮具数量过多,消毒设备不能满足需要,消毒柜中放置的餐饮具靠得太紧太密,未留出空隙,中间部分的餐具无法达到预期的消毒温度。
(四)餐饮具摆放的朝向错误,消毒时碗口、杯口、餐盘叠在一起面朝上,消毒后水会残留在餐具内,无法达到消毒效力。
(五)设备二次污染,未定期清洁维护洗消设备,造成设备对餐饮具的二次污染。例如洗碗机出口处的幕帘未定期清洁。
(六)设备故障,未定期检修洗消设备。例如消毒柜加热灯管损坏未及时维护,造成加热温度不均匀或者洗碗机洗涤剂、催干剂输送泵故障,无法按照比例输送清洗液体至洗碗机。
(七)洗消产品不合格,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造成餐饮具的二次污染。
(八)消毒效力不够,餐饮具灭菌不彻底,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餐饮具干热消毒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不够。
(九)保洁措施未落实到位,造成餐饮具的二次污染,如未及时将已消毒的餐饮具放入密闭清洁的保洁柜内。
三、学校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要求
(一)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二)餐饮具材质应无毒、无味、抗腐蚀,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
(三)从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的人员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保持个人卫生。
(四)应使用符合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使用非城市供水的要有半年内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当放置在消毒柜内或存放在固定、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落实防尘、防蝇、防虫和定期清洁等措施,保持清洁。
(七)如实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四、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方法
【清洗方法】
(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刮掉餐用具表面的食物残渣;
2.用含洗涤剂的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3.用流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洗涤剂。
(二)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
【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
1.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00℃,并在蒸汽或沸水中保持10分钟以上;
2.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 10分钟以上;
3.采用洗碗机消毒的,消毒温度、时间等应确保消毒效果满 足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化学消毒
1.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
2.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浸泡至说明书规定 时间,一般为10~20分钟;
3.用流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消毒液。
【保洁方法】
1.餐用具清洗或消毒后宜沥干、烘干。使用抹布擦干的,抹布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方可使用,防止餐用具受到污染;
2.及时将消毒后的餐用具放入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要求
(一)场所和设施要求
1.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铺设1.5m以上、浅色、不吸水、 易清洗的墙裙。
2.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 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3.食品工用具的清洗水池应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的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方法的,应设置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的专用消毒水池。
4.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如不锈钢、陶瓷等)制成,不易积垢,易于清洁,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应设置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专用保洁设施,标识明显,易于清洁。
(二)清洗消毒要求
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2.宜采用蒸汽等物理方法消毒,因材料、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3.餐用具消毒设备(如自动消毒碗柜等)应连接电源,正常运转。定期检查餐用具消毒设备或设施的运行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消毒液应现用现配,并定时测量消毒液的消毒浓度。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分别符合GB 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和GB 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5.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应更换手套,手套宜用颜色区分。
6.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GB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宜沥干、烘干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使用抹布擦干的,抹布 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7.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三)保洁要求
1.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2.保洁设施应正常运转,有明显的区分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