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fzhggj/2026-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6-03-13
发文字号: 沂发改〔2026〕19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庐山新材料高科园危化品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发改〔2026〕19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关于明确庐山新材料高科园危化品停车场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沂水东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现将庐山新材料高科园危化品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时段和标准

进场后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至2小时以内30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24小时内封顶价60元,24小时后重新计算累计收费。

二、其它事项

军车、警车以及其他喷有统一标识的公务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其它要求

1、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2、加强收费人员管理培训。收费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应免尽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生乱收费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下浮不限,自2026年3月13日起执行,试行1年,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报批。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3日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联系人:武刚强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2626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