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6年沂水县小麦“促弱转壮”农业用尿素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农技字〔2026〕1号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现将《2026年沂水县小麦“促弱转壮”农业用尿素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夏粮增产丰收。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2026年沂水县小麦“促弱转壮”农业用尿素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因去年秋季连阴雨导致的冬小麦大面积晚播、苗情偏弱的不利影响,省财政紧急下达我县冬小麦促弱转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支持开展增施提苗肥等关键措施,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全力夯实夏粮丰产基础。当前,全县冬小麦正处于返青-起身期,正是苗情转化的关键窗口期。为确保上级政策精准高效落地,充分发挥其“及时雨”作用,根据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指〔2025〕56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冬小麦促弱转壮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小麦目前实际生长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来源于2025年省财政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小麦“促弱转壮”等工作,推动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稳定农业生产。
二、资金使用
(一)实施内容
利用上述资金,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共计完成采购9112袋(50公斤/袋)农业用尿素,采取因素法分配到各乡镇,用于支持各乡镇组织开展小麦促弱转壮工作。
(二)任务目标
结合上级相关资金,支持开展小麦促弱转壮工作,覆盖总面积超过5万亩以上,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受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由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标,统筹考虑前期各乡镇上报的种粮大户小麦面积,小麦二、三类苗占比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本项目因资金总量有限,补助面积实行总额控制,并非前期所有上报弱苗面积均可享受物化补助,各乡镇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补助方式为物化补助,重点支持“苗小、蘖少、根弱”的二、三类苗地块追施尿素,以促进小麦根系发育,增加分蘖数量,提高成穗率,达到增加产量的目的。每亩补助尿素不得少于5公斤,不足部分由种植户自行购置。各乡镇可以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本区域内种粮大户面积、小麦苗情、播期等因素和小麦单产提升等工作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到各小麦种植户。鼓励适当向小麦种粮大户、种植大村、种植集中片区、单产提升引领区等进行倾斜,示范带动单产提升技术措施应用,提高种植主体规模化种粮积极性。
尿素的发放采取逐级发放、逐级监督的形式。经招标采购后,由中标方统一配送到各乡镇驻地,再由乡镇将尿素及时分发到村,由村精准发放到户。各乡镇要在收到物资后尽快完成发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督导各乡镇物资发放使用,各乡镇也要督导各村发放和使用情况。
四、保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服务,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补助项目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推进小麦“促弱转壮”工作中,要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抓住关键时期和重点环节,细化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补助物资发放过程中,各乡镇既要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又要避免因平均用力、“撒胡椒面”引发负面舆情,切实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坚决杜绝矛盾上交,确保项目平稳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监管,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出现,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成立18个由副科级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分赴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也要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村、农户、根据小麦实际生长需要,及时落实追肥促壮等措施,确保物资用到实处,补助政策切实发挥实效。县级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251631),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各乡镇要随时接受、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各乡镇要加强材料收集,细化工作台账,及时上报进展情况,以备上级检查。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小麦“促弱转壮”技术措施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在施肥方式上,优先推广开沟施肥,以提高肥料利用率,也可结合实际进行地表撒施和叶面喷肥。此外,可结合生产实际,落实其他促弱转壮关键措施。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等各种形式,加强技术及政策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咨询,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粮食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物资发放实施要求
(一)严格物资验收程序。各乡镇政府收到尿素后,要与供应商共同验收物资,在对所供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牌、规格参数等没有异议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开具物资收到条(附件4),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收到条一式两份,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收到条与其进行结算。
(二)严格物资发放程序。各乡镇在收到尿素后,要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及时发放到村到户。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将《物资发放表》(附件2)和本乡镇物资分配方案加盖乡镇政府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以作财物结算并存档。同时各乡镇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各村将尿素及时发放到户,严禁截留、挪用。
(三)严格登记造册。各村要严格按程序将物资发放到户,逐户登记,填写好物资发放到户清册(附件3),村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农户签字并按手印。到户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村组织和乡镇农技站存档备查。
(四)严格公示制度。各村组织要根据本乡镇制定的分配方案,确定尿素的分发数量。对尿素发放情况,要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各乡镇务必要收集、保存好各村发放的公示照片等资料,确保物资发放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附件:附件1.2026年沂水县小麦“促弱转壮”物资采购项目物资分配表
附件2.2026年沂水县小麦“促弱转壮”物资采购项目物资发放表
附件3.2026年沂水县小麦“促弱转壮”物资采购项目物资发放到户清册
附件4.2026年沂水县小麦“促弱转壮”物资采购项目物资收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