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应急发〔2025〕1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应急办:
现将《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办字〔2025〕12号)和《临沂市应急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临应急发〔2025〕19号)要求,纵深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聚焦3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教育整顿,推动纠治执法不规范、不标准、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人员范围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班子成员、相关负责同志及法制审核机构全体人员,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以及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岗位人员、辅助人员、临时人员(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人员”),乡镇(街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全体人员,为县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的专业人员。
三、整顿重点
(一)执法不规范、不标准
1.未按照法定程序、期限等进行执法;不按规定使用执法信息化系统开展执法检查,随意更改删除执法信息化系统相关信息;以“指导”“服务”等名义变相实施检查;检查计划不按规定报备,入企不扫码。
2.案件事实调查不清,证据不充足,不按规定保障企业的陈述、申辩权,不依法告知企业要求听证的权利。
3.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范围查封、无法定依据查封,超越法定期限查封,擅自处置查封财产。
4.案件办理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缺失,报备制度、集体讨论制度流于形式。
5.专业学习不够,业务能力不足,执法办案水平低下。
6.没有法定依据,擅自增设入企检查等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前置,违规办理行政许可。
7.分级分类不符合实际,未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等级、安全保障程度等因素;执法检查方案未紧密结合风险研判结果,不符合被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二)执法不严格、不公正
1.立案标准不明确或不执行立案标准,该立案的不立案或违规违法立案;立案后久查不结,该处罚的不处罚、该移交的不移交;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等。
2.重罚款、轻纠错,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企业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滥用自由裁量权,小过重罚,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档次,随意变更处罚;趋利性执法,下达罚没指标或任务。
3.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辅助人员、临时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直接入企实施行政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行政检查;过度依赖“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执法依据。
(三)执法不文明、不廉洁
1.执法为企意识淡薄,态度冷漠,方式简单粗暴,故意设置障碍刁难企业。
2.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权力观出现偏差,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为企业推荐或指定“第三方服务”,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
四、工作安排
本次教育整顿自2025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为期两个月,重点围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监督推动、总结提升4个方面,结合全县应急管理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学习教育
1.加强思想教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依托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沂蒙精神,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权力观,筑牢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理念。(牵头单位:党建办、人事科、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加强专业培训。要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临沂市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使用管理规定》《临沂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运行机制》《临沂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等内容培训。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要学好用好《临沂市应急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微视频,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提供操作指引。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指导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书制作。要按要求组织参加舆情处置专题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舆情应对专业素养。(牵头单位:法规科、大队办,责任单位:各中队、基础科、危化科、化工所、矿管科、减灾救灾科、预案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等,各乡镇应急办)
3.强化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委通报及警示教育案例库内典型案例,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强化“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干部职工从“身边事”上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县应急管理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科室、单位所在党支部书记要给支部党员讲一次规范行政执法专题党课。结合实际开展进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牵头单位:督查考核科、党建办,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有关基层党组织)
4.抓实以考促学。要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对本单位参加市、县教育整顿工作专班测试不合格且补考仍不合格的执法人员,配合司法部门倒查其经手案件。县应急管理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将结合教育整顿督导,对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情况进行抽测,对测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进行全局通报。(牵头单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督查考核科、法规科、大队办及各中队、基础科、危化科、化工所、矿管科、减灾救灾科、预案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等)
(二)抓实查纠整改
1.深入查摆问题。全面排查2025年以来12345热线、“企业评部门”等渠道转办的涉企诉求,重点剖析企业反映集中、满意率低、久拖不决等问题。通过随结随评、案卷互查等方式,全面复核2025年以来立案,已作出处罚决定和未作出处罚决定但已有处罚意见的案件,着重查找执法环节短板弱项和漏洞,及时消除执法风险。(牵头单位:大队办、调查评估科、督查考核科,责任单位:各中队、法规科、基础科、危化科、化工所、矿管科、减灾救灾科、预案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等,各乡镇(街道)应急办)
2.及时整改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列明问题情况、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行政执法人员要对照工作要求及本单位排查出的问题,从思想、作风、业务、廉洁等方面,全面“自检”、精准“画像”,形成个人剖析材料。县应急管理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将抽调监管执法业务骨干,通过内部互查,督促监管科室、执法中队查找差距不足,积极整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牵头单位:法规科、大队办、督查考核科,责任单位:各中队、基础科、危化科、化工所、矿管科、减灾救灾科、预案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等,各乡镇(街道)应急办)
(三)强化监督推动
县应急局党委要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纠正”。要强化跟踪管理,对整改不力、作风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人员,由各党支部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处理。要落实纪检监督与行政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对违法违纪线索,从严从快查办,依法依规问责。(牵头单位:督查考核科、党建办,责任单位:大队办及各中队、法规科、基础科、危化科、化工所、矿管科、减灾救灾科、预案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等)
(四)全面总结提升
1.评估整顿效果。县应急管理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对教育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县应急管理局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对教育整顿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牵头单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法规科、大队办及各中队、基础科、危化科、化工所、矿管科、减灾救灾科、预案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等)
2.优化监管方式。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检查时向企业出具检查标准、问题隐患、违反依据和整改建议“四张清单”,对检查情况及问题处置进行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及时规范整改。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照国家和省、市、县事项清单,依法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牵头单位:法规科、大队办,责任单位:大队办及各中队、法规科、基础科、危化科、化工所、矿管科、减灾救灾科、预案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等)
3.健全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情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质量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行为评议。(牵头单位:法规科、大队办,责任单位:各中队、基础科、危化科、化工所、矿管科、减灾救灾科、预案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行政许可科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在现有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基础上,建立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的组织实施。通过明确职责清单、开展培训指导、强化执法监督等举措落实对乡镇(街道)的监督指导责任,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好头、具体抓,要落实分管业务科室、单位的监督指导责任,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紧压实责任。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将对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适时开展督导,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和任务落实。对整顿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各科室、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并于每月6日、16日、26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组织精准宣传。要把握好宣传的时度效,加强与网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舆情监测应对,严防曲解误读、恶意炒作,为教育整顿平稳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以本次教育整顿为契机,培树一批为民助企、廉洁奉公的监管执法业务骨干,推广一批提升执法质效工作法,以点带面推动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排查整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经研究,确定建立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作为县应急管理局议事协调机构,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王增升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建平 党委委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磊 党委委员、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主任
谢存富 党委委员、县地震台(地震监测中心)台长(主任)
谢 忠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升安 党委委员、副局长
解植敉 一级主任科员
许利东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王 博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绍伟 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郝风强 党建办主任
卢欣欣 人事科科长
孙荣华 综合协调科负责人
林庆合 主持督查考核工作
孙传宝 主持减灾救灾科工作
田保山 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科负责人
刘向佳 庐山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监管科负责人
马卫国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玉兵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武 全 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赵玉云 政策法规科科长
武文强 主持规划统计科工作
张 朔 财务科负责人
解秀华 行政许可科科长
郭 龙 主持指挥中心综合科工作
武祥德 大队办主任
肖项文 主持新闻宣传科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张升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玉云、武祥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规范整治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职责及人员参照《沂水县应急管理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