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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201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7-30
发文字号: 沂安办发〔2025〕11号 公文类型: 通报
标      题: 沂水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通报(第四期)
发布日期: 2025-07-3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安办发〔202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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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县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通报(第四期)

沂安办发〔2025〕11号


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部门:

按照5月6日县委常委会部署和5月9日全县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安排,自5月中旬起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开展全县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5月11日至7月28日期间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县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开展以来,19个责任部门共派出897个检查组,出动人员10902人次,对10大领域57个子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督导检查,共检查经营场所(含入户)29881家,摸排发现隐患17083条,均督促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截至当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局已完成行业领域经营场所的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情况

县委统战部为15人次;县应急局为14人次;县市场监管局为10人次;县商务局为6人次;县文旅局为5人次;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体育中心均为4人次;县民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均为3人次;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均为2人次;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为1人次,县消防大队为0人次。

(三)部门检查情况

各责任部门均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其中,县市场监管局为211个检查组,7732人次;县应急局派出294个检查组,777人次;县综合执法局为74个检查组,771人次;县委宣传部为7个检查组、417人次;县商务局为10个检查组,280人次;县农业农村局为77个检查组,249人次;县住建局为58个检查组,131人次;县委统战部为3个检查组,145人次;县教体局为52个检查组,104人次;县文旅局为22个检查组,59人次;县交通运输局为20个检查组,59人次;县民政局为21个检查组,44人次;县卫健局为10个检查组,42人次;县发改局为12个检查组,25人次;县体育中心为9个检查组,28人次;县人社局为3个检查组,12人次;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为5个检查组,10人次;县科技局为3个检查组,9人次;县消防大队为6个检查组,8人次。

(四)隐患查改情况(按部门)

各责任部门具体检查情况如下: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场所3081家,发现隐患9681条,整改8787条;县应急局检查场所406家,发现隐患4562条,整改4435条;县卫健局检查场所820家,发现隐患719条,整改719条;县农业农村局检查场所96家,发现隐患490条,整改459条;县综合执法局检查场所24428家,发现隐患562条,整改511条;县商务局检查场所430家,发现隐患376条,整改376条;县教体局检查场所78家,发现隐患146条,整改146条;县文旅局检查场所80家,发现隐患133条,整改133条;县住建局检查场所91家,发现隐患143条,整改99条;县委宣传部检查场所163家,发现隐患49条,整改49条;县消防大队检查场所11家,发现隐患47条,整改36条;县交通运输局检查场所22家,发现隐患45条,整改45条;县委统战部检查场所37家,发现隐患25条,整改25条;县人社局检查场所8家,发现隐患22条,整改22条;县发改局检查场所12家,发现隐患18条,整改18条;县民政局检查场所66家,发现隐患41条,整改41条;县体育中心检查场所39家,发现隐患16条,整改16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查场所6家,发现隐患5条,整改5条;县科技局检查场所7家,发现隐患3条,整改3条。

其他部门检查明细
部门 检查家数
农业农村局 96
住建局 91
文旅局 80
教体局 78
民政局 66
体育中心 39
统战部 37
交通运输局 22
发改局 12
消防大队 11
人社局 8
科技局 7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

(五)隐患查改情况(按行业领域)

十大行业领域具体检查情况如下:餐饮行业整治领域检查场所2573家,发现隐患8292条,整改7406条;工贸领域整治领域检查场所398家,发现隐患4539条,整改4400条;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小微经营场所整治领域检查场所1691家,发现隐患2239条,整改2231条;冷库、恒温库整治领域检查场所143家,发现隐患591条,整改591条;燃气整治领域检查场所24428家,发现隐患562条,整改511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违规动火作业整治领域检查场所424家,发现隐患537条,整改537条;住宅小区整治领域检查场所91家,发现隐患143条,整改99条;学校周边公租房整治领域检查场所22家,发现隐患94条,整改64条;宾馆、民宿等行业整治领域检查场所47家,发现隐患44条,整改44条;农业合作社、规模种植、畜禽养殖行业整治领域检查场所64家,发现隐患42条,整改42条。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扛牢监管责任。

当前正值高温天气,物体干燥易燃,电气设备负载大,火灾风险显著增加,各责任部门一是要指导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在高温时段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减少户外和高温环境作业,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用品,预防中暑,避免因疲劳作业引发火灾;二是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强化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场所的预案修订与熟悉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第一时间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二)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隐患整改闭环。

各责任部门一是要持续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要在8月底前完成所有隐患的整改工作;二是要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强化值班值守和演练培训,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三是要常态化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经营场所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沂水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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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高瑞营

现场解答地址:长安中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9-22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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