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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jrlhh2253710/2025-00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4-05-24
发文字号: 沂残联办字〔2024〕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暨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5-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残联办字〔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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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暨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沂残联办字〔2024〕3号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村残协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残协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临沂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临残联发〔2022〕10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临残联函〔2024〕8号)、《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残疾人协会建设的意见》(临残联发〔2022〕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和建设地点

1.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2024年将对本年度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有暴力倾向的重度精神残疾人除外)进行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优先惠及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户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户。

2.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重点对纳入规范化建设且有改造需求的村(社区)残协办公场所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

二、救助标准和条件

(一)救助标准

1.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按平均每户2500元的标准进行改造。单户改造标准一般最高不超过户均标准4倍,最低不少于户均标准0.2倍。

2.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按平均每个村残协1800元的标准进行改造。

(二)救助条件

1.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一是具有本县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是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户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户中重度残疾人家庭户;三是住房有改造价值(不属于危房,3年无翻盖、搬迁、拆迁的情况);四是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五是有适合其家庭的改造项目。

2.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是3年无翻盖、搬迁、拆迁的情况;二是具备改造条件。

三、实施时间

自2024年5月下旬至10月底。

四、改造内容及标准

1.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4。

2.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主要以修建坡道、安装扶手为主。

五、实施流程

(一)筛选、公示救助对象。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根据本辖区重度困难残疾人底数(截止2024年3月31日)和前期残疾人需求情况,按照不漏一户的标准,由县残联组织第三方机构会同乡镇残联入户进行评估,确定改造对象和改造项目。改造项目经县残联相关部室确认后,由乡镇残联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项目申请登记表》(附件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需求程度评估表》(附件2),并利用张榜等形式向当地群众进行公示(附件8),公示时间为7天,请各乡镇残联于5月31日前将公示照片和相关情况报县残联维权部。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经现场评估,将村(社区)残协主席确认的《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申请登记表》(附件8)报县残联组联部。

(二)遴选、培训施工队。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和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今年均通过招标的形式选取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由县残联相关部室人员对施工人员培训无障碍知识,再组织施工;施工中,县、乡残联要做好监督、管理、服务工作,严把质量关口;施工结束,将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乡镇残联填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见附件3)、《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见附件9)。验收不合格的,由县残联责成施工方进行完善。

(三)建档、完善数据库。一是健全纸质档案。乡镇残联要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将每户家庭改造部位的前后照片、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申请表、需求评估表、项目验收表等进行收集整档,同时,将媒体报道、公示照片、项目统计表等相关材料一并归档。二是建立电子档案。按照中国残联和省市残联要求,及时将改造相关资料信息录入“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平台”,录入内容要完整,特别是改造前后的照片要齐全。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县、乡残联要高度重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和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照“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逐条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各乡镇残联要从施工队进驻本乡镇之日起,每日上午10:00前向县残联办公室上报本乡镇的项目工作进度(附件6),当日已完成的,次日不再上报。并按照建档要求,提前完善相关资料,验收完成后及时将资料等上报县残联,未开始施工的乡镇不需要报送。

(三)县残联要根据各乡镇完成的进度,组织第三方对各乡镇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和村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责令施工方进行返工,因乡镇残联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残疾人对改造项目不满意的,将由联系帮扶各乡镇的县残联班子成员约谈专职干事。

联系人:沙晶晶、朱家兵;联系电话:2253710。

政务外网邮箱:ysxcl@ly.shandong.cn


附件: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项目申请登记表

          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需求程度评估表

          3、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

          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与建设标准

          5、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统计表

          6、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进度表

          7、公示模板

          8、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申请登记表

          9、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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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政策联系人:朱家兵,沙晶晶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珠江路113号

联系电话:0539-225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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