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沂水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沂农科教字〔2024〕3号
为做好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培养与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科教字〔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继续按照省、市、县分层分类开展。全县培育任务453人,其中:省级示范培训53人,县级培训400人。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结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开展果菜等经济作物技术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聚焦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重点群体,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培训,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优秀文化等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训对象,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四、专项行动
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实训、分段培训、咨询服务、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在协助省、市做好专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以下专项行动。
(一)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以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为培训对象,继续围绕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按产业时间节点开展生产技能和应急性技术类培训,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融合。
(二)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棉花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开展重要机械化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
(三)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增收致富等领域新农人队伍为重点培训对象,依托我县特色产业、特色资源,开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乡村短视频和农产品电商直播等技术技能提升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开设果树产业数字化提升专题培训班,其中诸葛镇30人,夏蔚镇30人,泉庄镇20人。
(四)开展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为半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同时加入乡村文化、乡村治理、农田管理、防灾减灾、拒绝非法集资、防止电信诈骗等相关培训内容,提高农民综合能力和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培育文明乡风。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共同确定农民素质素养专题培训班行政村,乡镇(街道)和村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五)开展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行动。组织学员参加省级农业“丝路先锋”、乡村综合治理、农村“三资”管理员等培训专题,继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与学历提升有效衔接第二学年试点工作。
五、实施要求
(一)精挑细选,严把生源质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遴选年龄在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县乡审核的形式进行学员选拔。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县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培育,各乡镇(街道)在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培育人数。
(二)整合资源,提升培育能力。注重利用省、市农广校,山农大,省、市农科院等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夯实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科技小院”专家人才、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具有农民高级职称的“土专家”“田秀才”,以及法律、管理、文化等领域优秀人才,组建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队伍。
(三)加强合作,发挥基地特长。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广校)要在高素质农民主管部门部署安排下,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按照省市要求在市级以上农民培训基地中选择承担集中培训的基地。根据农时季节,协调基地时间,选择山东蒙山龙雾茶业有限公司、沂源越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蒙阴县岱崮地貌拓展服务中心、临沂沂州府等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培训。优先选用市级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承担实习实训与案例教学。
(四)保障学时,规范开展培训。培训班按类型、分产业设班,45分钟为一学时。县级班线下不低于80学时,分两段完成,生产技能段不低于40学时,经营管理段不低于40学时。线上不低于8学时,跟踪服务不低于10学时。线上学习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利用“齐鲁乡村网络学院”开展。做好学习测评、学时统计、质量评价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过程督导,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与文旅、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单位的工作联动,强化与相关业务科室和技术推广机构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支撑推动作用。县农广校具体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分类培育计划,做好信息采集、组织培训和跟踪服务等工作;各相关和乡镇(街道)负责学员推荐和组织,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培训需求摸底调研、培训组织、教学及后续跟踪服务,共同抓好项目实施。
(二)加强监管,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能力提升培训、顶岗实践实训、跟踪服务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服务费用。防灾减灾应急培训和农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其余费用按照市《2024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规定执行。省级示范性培训、农民教育培训与学历提升有效衔接试点资金已切分留在省级,本年度不再列支省级培训费用。
(三)完善链条,扩大工作影响。组织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农民训后跟踪延伸服务,为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协助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鼓励高素质农民组建产业发展服务合作组织,实现“抱团发展”,组织学员参加高素质农民产供销对接、涉农企业产品推介、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开展优秀学员典型选树、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总结,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