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康沂水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沂卫字〔2024〕8号
各乡镇(街道)卫健办、民政所、财政所、市场监管所,各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单位:
为深入推进健康沂水行动,落实《健康临沂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临卫应急发〔2024〕2号)要求,有效减少癌症带来的危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县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健康沂水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沂水县民政局 沂水县财政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水监管支局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健康沂水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为进一步完善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癌症防治成效,根据《健康临沂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临卫应急发〔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健康沂水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综合施策、全程管理,立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社会,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促进癌症防治关口前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癌症防治,加强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集中优势力量在发病机制、防治技术、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有效减少癌症危害,为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共建共享健康沂水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30年,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具体指标如下: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6.6%。
群众对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肿瘤登记工作公立医疗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适龄农村和城镇低保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任务措施
(一)控制危险因素,降低患癌风险
1.持续促进全民健康。深入组织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活动,普及防癌健康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癌抗癌意识。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持续推进控烟措施。(县卫健局牵头,县教体局、县民政局等配合)
2.减少致癌相关感染。促进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旋杆菌等)、病毒(如人乳头瘤病毒、肝炎病毒、EB病毒等)感染。加强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县卫健局负责)
3.加强环境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推动空气质量稳中有进。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推进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县卫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4.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体防护管理等,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县卫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共享
5.完善高质量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加强癌症中心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癌症防治网络,不断提高癌症防治能力。推动优质癌症防治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县卫健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6.加强癌症防治机构协作。充分发挥县癌症中心、疾控中心以及相关医疗机构作用,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癌症防治协作网络。加强癌症防治技术支持,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整体提升癌症防治水平。县癌症中心加强引领和技术攻关,探索开展疑难复杂和技术要求高的癌症防治工作。各级疾控机构加强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于预、信息管理等。加强医防融合,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县卫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7.进一步推动癌症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健全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提高报告效率及质量,提高报告规范化、制度化程度。适时开展高精度肿瘤登记工作,加强原位癌、病理分型、临床分期等信息采集。加强肿瘤发病死亡信息、癌症筛查数据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和医保信息等系统的对接交换,促进癌症防治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县卫健局负责)
(三)推广早诊早治,健全长效机制
8.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针对发病率高、早期治疗成本效益好、筛查手段简便易行的癌症,逐步扩大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推广应用相对成熟的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系列技术指南,进一步提升癌症规范化防治水平。优化癌症筛查管理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进一步提高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加强筛查与早诊早治的衔接,提高服务连续性和早诊早治率。重点癌种早诊率持续提高,适时开展适龄女孩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适龄农村和城镇低保妇女官颈癌、乳腺癌人群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县卫健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教体局配合)
9.构建分层癌症筛查体系。有序推进重点癌症组织性筛查和机会性筛查相结合,不断加大筛查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提供癌症风险评估服务,加强胃肠镜、CT等设备配备和检查能力建设,使居民知晓自身患癌风险。进一步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防癌体检,加强疑似病例随访管理,针对早期癌症或癌前病变进行及时于预。(县卫健局负责)
(四)规范癌症诊疗,提升服务水平
10.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落实肿瘤相关诊疗指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加强抗肿瘤药物全过程管理,落实治疗效果评估、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县卫健局负责)
11.加强诊疗质量控制。巩固完善县肿瘤诊疗质控管理体系,开展肿瘤单病种诊疗质量控制工作。通过肿瘤诊疗相关质量信息的系统收集、分析及反馈,对肿瘤诊疗质量相关指标进行持续性监测,促进肿瘤诊疗质量持续改进。(县卫健局负责)
12.优化诊疗模式。持续推进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癌症相关临床专科能力,探索以癌症病种为单元的专病中心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建立规范化诊治辅助系统,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县卫健局负责)
(五)促进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13.加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癌症防治服务体系,构建中西医结合癌症防治网络。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各医疗机构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县卫健局负责)
14.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制订完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推广应用成熟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加快推进肿瘤中医诊疗质控工作,提高中医药癌症防治的标准化和同质化水平。扩大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县卫健局负责)
15.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于预。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于预。(县卫健局负责)
(六)加强救助救治,减轻就医负担
16.加强综合医疗保障。按规定及时结算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癌症防治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癌症患者医疗扶助。(县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水监管支局及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17.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建立完善抗肿瘤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时将更多抗肿瘤药物纳入报销范围,适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
18.防止因癌致贫返贫。持续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压实县乡村常态化监测预警职责,指导各地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口纳入监测帮扶范围,每月将新增的低保对象、患癌人员等存在大额医疗支出等情况的农户逐户研判、定期排查,落实各项救治和医保政策。(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快科技攻关,推广成果转化
19.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鼓励相关单位积极申报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自然基金等科技计划。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力量,引领癌症防治技术取得原创性突破。加强癌症相关先进诊疗技术、临床指南规范、筛查方案等的科技示范,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的普惠化。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的独特优势,大力支持中医药防治癌症科学研究,持续提升我县癌症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县科技局牵头,县卫健局配合)
20.加强癌症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癌症疫苗开发、免疫治疗技术、生物治疗技术等研究取得突破。推动一批研究成果转化,探索癌症科研成果推广和产业化有效途径。(县科技局、县卫健局分别负责、县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癌症防治行动、提升癌症防治水平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建立完善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要加强财政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癌症防治,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为推进癌症防治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加强癌症防治行动与健康沂水其它有关专项行动的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癌症防治工作联络协调、联合督促指导、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源统筹和协同,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癌症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有利于癌症防治的社会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全媒体宣传矩阵作用,制作癌症防治科普作品,多渠道开展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理性的健康观、生命观,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舆论和工作推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