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沂审服发〔2020〕38号
各科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按照没有设定依据一律取消的原则,现将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
附件: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所属科室 |
1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投资项目科 |
2 | 城市供水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工程建设科 |
3 | 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工程建设科 |
4 | 单池容积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工程及日供气量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秸秆气化工程设计方案核准 | 行政许可 | 涉农事务科 |
5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涉农事务科 |
6 |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审批(审核) | 行政许可 | 涉农事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