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推进“云踏勘”、“云评审”的工作实施方案
沂审服发〔2020〕26号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踏勘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审批更快、机制更活、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互联网+视频踏勘评审优势,实现不见面踏勘和评审,有序高效开展专家技术论证工作,着力提高踏勘评审效率,实现踏勘评审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便捷化,助力各建设项目以及餐饮、卫生、农资等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
二、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云踏勘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视频踏勘评审的优势,通过钉钉、微信等视频系统进行远程现场踏勘,对需联合审批科室、相关部门共同踏勘的复杂事项,踏勘人员利用钉钉等系统与审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视频连线,实现和审批工作人员的实时沟通、全程录像、全程存档,使审批工作人员可以看到现场的理想效果,并能提出技术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当场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同步整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审批成本。
二是开展云评审模式。充分建立钉钉、微信、云平台等工作群,评审前先将有关资料传送至专家群,经专家充分论证后组织召开审批部门、专家、项目方三方线上视频会议,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开展集中评审,从而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完善、规范适合“云踏勘、云评审”的事项目录、工作流程和体制机制。(2020年6月底前)
(二)制定钉钉等系统“云踏勘、云评审”操作流程,并对部分事项开展 “云踏勘”“云评审”模式试运行。(2020年7月底前)
(三)对前期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全面推广“云踏勘”“云评审”模式,打造全新的审批服务品牌。(2020年8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充实工作力量。抽调综合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云踏勘”、“云评审”品牌创建活动中,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的踏勘评审队伍。
(二)强化技术保障。依托钉钉、微信等视频系统进行远程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单位内部配备相关手机、电脑、投影仪、电视屏幕等设备,为“云踏勘”、“云评审”品牌创建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