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推进“政银合作”的工作实施方案
沂审服发〔2020〕2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临政办字〔2019〕76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服务理念,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再提速、再增效,为企业群众打造“家门口”办事的“政务服务便利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合作,全面推进“政银合作”各项工作开展。按照硬件合格、地段优良的原则,将中国工商银行沂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作为第一批政银合作点;审批局大厅设置红色帮办服务站,各银行网点设置帮办服务区,市场准入科牵头协调银行开户、公章刻制受理、税务办理等其他业务,协调联通公司给政银合作银行开通政务外网。
(二)精准推送,大力提高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效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开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时,主动了解企业银行开户意向。根据企业自愿选择,向相关商业银行网点精准推送企业开户需求及企业工商注册信息。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尽职调查,提供优质快捷开户服务,压缩开办时间,降低开办成本,助推市场主体发展。
(三)帮办代办,为政银合作开展做好服务和支撑。支持合作银行为市场主体提供涵盖登记注册代办、账户开户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审批批服务局在帮办服务区派遣1-2名帮办人员,配置2—4台电脑从事帮办服务,重点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开办同城通办工作;合作银行在银行帮办服务站配备台式电脑二台,A3打印机一台,根据空间布局适当配备便民设备。审批局负责制作帮办服务站牌,帮办员工作职责牌,负责设备运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自助服务区由审批局运营负责监管,各银行合作网点由各银行负责运营监管。
三、实施步骤
(一)选取试点单位(2020年3-4月下旬)。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密度、政务服务需求等要素,选取两家银行确定为“政银”合作网点。
(二)组织开展落实(2020年4-5月份)。增加合作银行的洽谈、协商。各试点银行依据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成网点打造、自助设备安装、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并进行试运行,及时对试运行期间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正常营业运转(2020年6月份)。2020年6月1日起,各网点正常运行,为周边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银行要高度重视“政银合作”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政银合作”工作要亲自部署、重点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二)鼓励探索创新。试点事项除企业登记外可增选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试点,试点设备除“企业登记自主一体机”外可增设其他便民服务设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形成特色经验。试点单位要随着企业群众审批需求进行扩充。
(三)强化宣传督导。各相关业务科室要与试点单位经常性研究解决影响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调度有关情况。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