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文明诚信旅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旅委发〔2018〕44号
各旅游企业:
为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到创城为民、实事惠民,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打击损坏旅游秩序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维护全县旅游业发展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旅游企业开展“文明诚信旅游”活动,现将《文明诚信旅游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文明诚信旅游”活动实施方案
沂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文明诚信旅游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到创城为民、实事惠民,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打击损坏旅游秩序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维护全县旅游业发展良好环境,结合我县旅游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旅游企业开展“文明诚信旅游”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从职业道德建设,市场规范管理入手,强化诚信意识,建立诚信规范,创新管理模式,改善信用监督,加强行业自律,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创建“诚实守信、履行践诺、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打造“文明诚信沂水旅游”品牌。
二、活动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开展文明诚信宣传教育,增强全行业诚信意识(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10日)
1、召开诚信旅游建设动员大会, 广泛组织,深入动员,全面部署,提高对开展诚信旅游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广大干部员工主动积极参与诚信旅游建设的自觉性。
2、各旅游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文明诚信沂水旅游”创建活动,通过举行诚信宣誓仪式、诚信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普及诚信知识,提高诚信意识,规范诚信行为,在全县旅游行业形成参与诚信活动的自觉性。
3、开展诚信旅游宣传活动。要积极依靠新闻宣传部门,开展“共建诚信沂水旅游”大宣传。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合作开办专题、专栏节目。组织开展诚信旅游建设“宣传周”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诚信旅游建设。
(二)规范完善制度,建立诚信机制(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10日)
1、建立旅游警示制度。对服务质量低劣、诚信缺失问题突出、游客投诉多的经营接待单位和个人,旅游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旅游部门将启动警示程序,劝诫提醒游客不要前去消费。
2、完善旅行社退出机制。以旅行社年检和导游员记分制管理为基础。重点对旅行社和导游资质情况、服务质量、审计验证、经营业绩等进行全面清理。实行重大违规公告制、违规档案公示制,形成市场自然淘汰制。
(三)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深入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整治。(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5日)
1、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认真清理出境游业务非法中介,依法严肃处理违规经营组团社。
2、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对违法违规旅游广告的集中治理,坚决查处各类虚假旅游广告。
3、加强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餐饮、购物及景区周边环境整治,规范城市“一日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旅游功能。
4、鼓励举报诚信缺失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旅游局举报电话:0539-2265584。
(四)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转变旅游行风(2018年7月26日---长期)
1、诚信建设根本在于人的素质。要积极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旅游行业文明素质。
2、广泛开展争当“优秀导游员”活动,提高导游素质,促进讲解水平,树立导游队伍新形象。
3、大力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实现文明开发、文明管理、文明经营,推动提升旅游区整体素质,努力促进旅游企业打造文明诚信旅游品牌,带动全县旅游业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