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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64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8-05-10
发文字号: 沂国土资发〔2018〕22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沂水县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实战决战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11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国土资发〔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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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实战决战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国土资发〔2018〕22号


各国土所,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沂水县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实战决战阶段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0日


沂水县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实战决战阶段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按照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采取果断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为全县国土资源事业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矿山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二季度特别峰会期间全县不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及违法从事选(洗)矿行为;彻底整治持证矿山超层越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行为;全面排查采矿权过期矿山存有的安全隐患;加快对矿山采空区恢复治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隐患;加强中基性岩分布区土地整理项目监管。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实战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全县国土资源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执法巡查,彻底杜绝非法采矿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全县持证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项目、中基性岩分布区土地整理项目、非法采矿多发易发区等安全隐患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明细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到位。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第二阶段:决战阶段(6月1日至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结束)。6月份,有关业务科室要对前期排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对所有前期发现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缓慢、整改不力以及群众举报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持证企业函告公安、安监等部门停止提供爆炸物品,并派人进行蹲点值守,坚决停止开采行为。对存在非法采矿反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执法力度,确保非法采矿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典型案例的查处,对非法采矿形成震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实战决战阶段安全生产专班,加强对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国土所、业务科室要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国土所、相关科室要明确巡查区域和巡查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巡查台账。对矿产资源重点区域、重点矿山、违法高发区域、采矿证已过期和已经关停取缔的矿山,要加大巡查的频次,实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国土资源各类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情况要逐一落实防控和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上报。

(三)严格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期间,对排查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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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科

政策联系人:吴冠友

现场解答地址: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0539-221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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