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成立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沂自然资规发〔2019〕1号
各乡镇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开发区国土办: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沂水县第三次国土调查的通知》(沂政发〔2018〕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牛树娟
副组长:刘汝华郭磊王兰兴
成员:张锋祥商玉兵罗玉升武 岳刘洪艳衣洪霞
岳海青杨秀美肖兴军孟凡睿王文华戚树高
解孝状张 雷田晓华张 杰陈 磊王富清
张永生张克军耿生德袁俊明孙 伟申希学
林桂驰耿玉峰代永红刘 伟刘仁利徐从杰
侯天友邵珠春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调查办”),由王兰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锋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调查办工作职责
1、编制县级国土调查方案,组织县级调查任务的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调查任务的实施;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2、编制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上报工作;指导审核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编制本地区国土调查工作计划及年度调查计划;统筹协调县级调查任务实施的政府采购等工作。
3、组织收集全县国土调查基础资料,指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国土调查涉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及不动产登记衔接的相关工作。
4、指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土地数据库的建设,建设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负责全县国土调查数据汇总、分析,负责县级调查基础资料归档和县级调查成果的编写。负责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国土调查成果的检查和验收。
5、配合农业部门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汇总与分析,建立耕地质量登记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数据库。
6、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调查办内设机构人员与职责
调查办设立综合协调组和技术指导组两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第三次国土调查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业务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锋祥
成员:刘志红赵瑞茂张焕青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业务培训、人员管理、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统筹经费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经费落实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
组长:曹春勇
成员:徐明刘中钊程海恩张伟左然春
工作职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开展调查工作。负责调查过程中的外业核查和数据质量检查。指导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和与不动产登记衔接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调查信息的日常应用和成果的对外发布。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