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自然资规发〔2021〕12号
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沂水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9日
沂水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沂水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沂灾险普办发〔2021〕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促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讲话和重要论述,按照沂水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普查意义。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作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掌握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地质灾害的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大力宣传,深化全社会对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普查要求。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基本知识、主要对象、工作内容、方式方法、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提升普查工作水平和效率,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三)普查纪律。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纪律,督导普查工作单位、人员和普查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要求,依法开展普查,杜绝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行为,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可靠。
(四)成果应用。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好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典型事例、制度成果等,推动普查成果为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防灾科普。通过宣传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宣传方式
利用广播、宣传栏、公示栏等载体,播放、悬挂、发放普查相关工作的标语、横幅、宣传海报、宣传片等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广泛宣传报道。
四、舆情监测
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建立舆情回应和处置机制,设置相应监测指标,对媒体和网络上出现的政策误读、曲解,以及对普查工作的不实报道、网络谣言,及时发现报告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澄清。
五、工作安排
宣传工作围绕准备阶段,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成果发布阶段及后期工作和后续成果应用四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同步开展。
(一)准备阶段(2020年至2021年8月)
1.主要任务。制定宣传方案、准备宣传材料和部署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意义、作用、目的、任务、工作安排与采用的技术手段,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工作内容。制定宣传计划,部署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在我县电视台、各大媒体、政府网站以及街头LED屏等播出全国灾害风险普查公益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宣传。
(二)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
1.主要任务。以统一调查为主线,全面介绍普查标准、技术、方法、思路,宣传各级普查会议精神和要求,发布工作动态。
2.工作内容。及时报道普查的工作动态、会议精神。把普查宣传活动与“防灾减灾日”、“消防日”、“地球日”、“土地日”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宣传活动。围绕形成本地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初步数据,开展“边调查、边运用”方面的宣传,开展普查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日常宣传。
(三)成果发布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底)
1.主要任务。发布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举办成果展览,宣传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及数据共享情况。
2.工作内容。公布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后续成果应用阶段(2023年以后)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应用宣传。宣传普查成果更新维护工作,促进年度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正规化、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普查办统一部署,县局成立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强化本行业、本区域普查宣传。
(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的交流,加强与承担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县普查办通报工作进展、提出建议。
(三)丰富宣传形式。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微信、手机短信等手段,开展宣传活动。
附件: 普查宣传品图片、普查宣传口号和短信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