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
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沂公通〔2020〕08号
各科、室、队、所: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孟令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志杰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 薛彦养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闫 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武传安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道玉 主任科员
段宝亮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袁 峰 主任科员
成 员:袁俊杰 指挥中心主任
王立成 政工室主任
王 迪 警务保障室主任
杨君颖 督察大队大队长
宋 伟 国保大队大队长
宋成涛 刑侦大队大队长
刘森宝 经侦大队大队长
吴元平 监管大队大队长
潘自强 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起奎 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刘长伟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永杰 情报大队大队长
李培志 户政科科长
宋叔娟 宣传科科长
宋 泓 纪委副书记
毛春华 监察室主任
黄传玲 审计科科长
武光军 拘留所所长
商海君 信访科科长
张传海 保安监管大队大队长
黄 涛 法制大队大队长
王召农 网安大队大队长
聂 鑫 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刘忠杰 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
卢海波 禁毒大队大队长
郭 飞 反恐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社会随访、舆情处置、查控留验、应急保障、督导检查6个工作组,统筹参与处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附: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负责人及职责
沂水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6日
各工作组负责人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郑志杰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袁俊杰 指挥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保障,收集动态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做好相关会议筹备、文件印发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社会随访组
组 长:薛彦养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潘自强 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永杰 情报大队大队长
各派出所所长
职 责:负责摸排、追踪、核查重点人员、车辆等信息。重点收集、汇总、梳理武汉来鲁、赴武汉返鲁等重点人员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组织重点关注人员的摸排检测、预判预警,及时推送相关信息、指导随访核查、组织情报信息会商研判。部署社会面治安管控,汇总掌握全县疫情防范随访情况,加强与卫健委、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沟通,按要求报告情况。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舆情处置组
组 长:闫 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 涛 法制大队大队长
成 员:王召农 网安大队大队长
宋叔娟 宣传科科长
职 责:负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做好查控、封堵和导控工作,指导依法打击涉疫情网络舆情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办案单位重点打击涉防疫用品非法经营活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保障组
组 长:武传安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立成 政工室主任
成 员:王 迪 警务保障室主任
吴元平 监管大队大队长
武光军 拘留所所长
职 责: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配和供应,做好执法执勤后勤保障。及时调配警力,参与应急处置。做好监所内部疫情防控,确保监所绝对安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查控留验组
组 长:段宝亮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起奎 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刘长伟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各检查站所在地派出所所长
职 责:负责社会面及各检查站点的人员排查检查、情况控制报告,搞好应急处突及城区社会面治安防控。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六、督导检查组
组 长:段宝亮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杨君颖 督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宋 泓 纪委副书记
黄传玲 审计科科长
职 责:对局党委部署的工作及各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