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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lyj2265584/2022-000010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19-04-28
发文字号: 沂文旅中心发〔2019〕7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文旅中心发〔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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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沂文旅中心发〔2019〕7号


各旅游企业: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和旺季出游高峰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旅游安全形势平稳,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 各旅游企业要强化“安全是旅游生命线”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快速有效的预警发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个人。各旅游企业要把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提高对旅游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认真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创造一个平安、和谐、诚信的旅游环境。

二、落实责任,把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旅游企业要主动配合旅游、交通、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假期旅游安全隐患排查。要针对突发事件防范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落实和督促检查。要对景区、酒店负责人,导游、领队、司机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旅游景区要对观光车、游船、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在主要出入路口,山顶人流多的地方,悬挂和张贴各种防火宣传标语,要完善景区森林防火措施,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制定预防拥挤、踩踏事故措施;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旅行社要加强监管,严禁导游私自改变旅客行程,要租用有旅游运营资质、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星级饭店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有效性,相关安全标识要醒目。同时,针对“五一”假期期间举办的旅游节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宣传引导,将文明旅游坚持到底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深入推动文明旅游工作,各旅游企业要在“五一”假期和旅游旺季,大力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要利用多种渠道,面向游客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旅游安全公益宣传片”等的宣传传播工作,增强旅游者文明旅游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游、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搞好值班,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旅游企业要全面落实带班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领导,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充分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和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妥善处置。同时,对所发生的事故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规定程序立即上报,不得延报、漏报、瞒报,对延报、漏报、瞒报的,以及不按照要求上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文旅中心将在“五一”期间抽检各旅游景区的值守应急工作情况,对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给予通报。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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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政策联系人:张勇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9号

联系电话:0539-226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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