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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aj2251622/2022-00000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9-04-29
发文字号: 沂公通〔2019〕2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公安局关于评选全县公安机关“十佳青年民警”“十佳青年辅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30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公通〔201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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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公安局

关于评选全县公安机关“十佳青年民警”“十佳青年辅警”的通知
沂公通〔2019〕25号


各科、室、队、所:

为庆祝第70个五四青年节,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局青年民警、辅警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拼搏进取的热情和干劲,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十佳青年民警”“十佳青年辅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35周岁(1984年以后出生)以下,参加公安工作1年以上的全局在职在编民警、在岗辅警。

二、推荐名额

分民警、辅警两个序列,原则上按照10人以下单位各推荐1名,10人以上单位各推荐2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青年民警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思想、作风过硬;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虚心好学、业务精通,工作细致、勇于创新,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

3、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

4、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规警纪,工作高效廉洁,年内无违法违纪问题和群众有效投诉。

(二)十佳青年辅警

1、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作风素质过硬;

2、服从管理,业务精通,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等行为;

3、不畏艰难,任劳任怨,积极协助公安民警在查办案件、安保维稳、服务群众等各项公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4、爱岗敬业,敬业奉献,勤学苦练,业务过硬,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集体研究的办法,分三个环节进行。

(一)推荐上报。“十佳青年民警”“十佳青年辅警”由政工室、机关党委、团委牵头组织,各单位于4月30日12时前将人员推荐表纸质版(见附件,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机关党委,电子版同时发机关党委(jgdw@ysga.com)邮箱。

(二)党委研究。政工室、机关党委、团委根据推荐名单,征求纪委、法制部门的审核意见后,报局党委研究确定。

(三)公示表彰。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将“十佳青年民警”“十佳青年辅警”名单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评选结果,通报表彰。


附件:1.沂水县公安局“十佳青年民警”推荐表

   2.沂水县公安局“十佳青年辅警”推荐表


沂水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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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联系人:沂水县公安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7号

联系电话:225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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