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
关于筹建“金盾之光”警营文体俱乐部的实施方案
沂公通〔2018〕72号
为进一步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丰富警营文化生活,激发公安队伍内在活力,推动全县公安工作升级进位、健康发展,根据《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沂公党[2018]9号)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筹建“金盾之光”警营文体俱乐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化育警方针,充分发挥警营文体活动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展示形象、弘扬警魂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民警的身心健康,打造高素质、高品位的公安队伍,为实现“创先争优,唯旗是夺,保持全市第一方阵,打造沂水公安工作升级版”的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机构组成和职责任务
“金盾之光”警营文体俱乐部是局党委领导下的全局民警、辅警广泛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坚持“面向全局、自主自愿”的原则,吸收具有相关特长爱好的民警、辅警参与。内设歌舞讲演、文学摄影、书法绘画、警体运动等四个兴趣小组和综合管理组。各组均由1名局领导牵头负责,设立组长1名,副组长1-2名。除综合管理组外,其他兴趣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参与民警、辅警推选产生。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副组长负责本组人员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安排。具体分组如下:
1、歌舞讲演组。局领导:陈新。
吸收具有歌咏、舞蹈、乐器、相声、小品、演讲、朗诵等方面爱好和特长的民警、辅警参与,负责演讲、朗诵、歌咏、舞蹈、小品、相声、演奏等文艺节目的组织、创作、演出等活动。
2、文学摄影组。局领导:薛彦养。
吸收具有文学写作、摄影艺术等方面爱好和特长的民警、辅警参与,负责创办警营文学社,文学、摄影艺术的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比赛展览等活动。
3、书法绘画组。局领导:张道玉。
吸收具有书法(硬笔、毛笔)、绘画等方面爱好和特长的民警、辅警参与,负责组织书法绘画交流学习、比赛展览等活动。
4、警体运动组。局领导:袁峰。
吸收具有体育运动、警务实战等方面爱好和特长的民警、辅警参与,负责球类(暂设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棋类(暂设象棋、围棋)、田径、健身、登山、拔河、自行车、武装越野、警体达标及各类运动会的组织、训练、参赛等活动。
5、综合管理组。局领导:陈新,组长:王立成,副组长:卢楠、高玉梅。
由指挥中心、政工室、机关党委、团委、督察、纪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警营文体俱乐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和县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节点地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活动内容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有利于丰富和活跃警营文化生活,增进民警辅警身心健康,提升沂水公安形象。
(一)日常性活动
由各兴趣小组负责。按照“小组自主、责任自负”的原则,自行组织开展各类学习、训练、比赛以及与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文艺团体开展联谊、交流等活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3次以上活动,并注意留存活动记录、音像资料等。
(二)全局性活动
由综合管理组负责。根据县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们的节日”精神文明创建主题系列活动,在五一、五四、端午、七一、中秋、国庆、重阳、元旦、春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由全局各警种、部门广泛参与的演讲、朗诵、歌咏、书画、体育等比赛以及组织文艺小分队进警营、进社区慰问演出,举办文艺晚会等活动。2019年元旦至春节期间,组织举办一次迎新文艺晚会,此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至少组织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警营文体俱乐部是我局打造“忠诚、精业、过硬、实干、活力、亲民、阳光”“七型公安”队伍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沂水特色公安文化的重要载体,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带头参与,确保警营文体俱乐部顺利建成运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孟令君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机关党委、督察、警务保障、宣传、纪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警营文体俱乐部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局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县综治办主任陈新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主任王立成、机关党委副书记卢楠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时,县局将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深入宣传,踊跃参与。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传达学习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现、挖掘、推荐相关人员参与警营文体俱乐部,为县局积蓄各类文体人才力量。全体民警、辅警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实事求是、积极向上的态度,踊跃报名参加,并通过参与相关活动,展现自我风采,实现自身价值。《警营文体俱乐部兴趣小组报名表》(附后),请于10月15日前由单位汇总报送机关党委邮箱(jgdw@ysga.com)。
(三)压实责任,严明纪律。筹建“金盾之光”警营文体俱乐部,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任务,需要全局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完成。县局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是筹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分管单位及人员的日常掌握、调度指导,全力支持俱乐部建设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发现、挖掘、动员本单位人员积极报名参与,不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更不得强迫阻挠;全体民警、辅警一方面要坚持自主自愿,积极参与俱乐部活动,另一方面要严明纪律,严禁自由散漫,拒不接受所在小组及县局相关活动安排,否则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各单位要正确处理日常业务工作和参与俱乐部活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实现两不误、双促进。
附件: 沂水县公安局“金盾之光”警营文体俱乐部兴趣小组报名表
沂水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