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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wj/2022-00001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8-07-02
发文字号: 沂商务字〔2018〕22 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商务局关于沂水安泰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确认备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7-0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商务字〔2018〕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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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商务局

关于沂水安泰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确认备案的报告

沂商务字〔2018〕22 号


市商务局: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18]3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临商务字〔2018〕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沂水安泰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备案材料进行了核查。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网点规划要求,申报资料齐全。现将相关材料上报,请予以备案。

专此报告。


沂水县商务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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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商务局

政策联系人:赵勇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

联系电话:0539-845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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